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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点击数:425 发布时间:2015/1/21

时报9月26日讯 (记者黄强)针对建筑垃圾日益增多的情况,我市制定了推动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大约在1600万至2000万立方米,填埋占地近千亩。为此,我市将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扶持力度,鼓励采取企业投资、BOT等投资形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意见提出,对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材料生产新型墙材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专项基金中给予资金奖励,并可按国家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同时,要确保建筑垃圾优先并无偿供应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整治市区周边采石场,落实限产禁用实心黏土砖等措施,逐步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替代沙石开采。

在推广应用方面,鼓励在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特别是市政公用部门要在市政公用设施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相关要求并符合市政公用设施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我市还将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意见还提出,要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现有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没有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前,原则上暂不新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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